國立中央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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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規則

一、使用時間:每週一到週五,上班時段上午8:00至下午5:00。

二、座位數量:16個 (備用4張)。

三、借用手續:

1.請至秘書室網頁「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預約」登記,登載會議名稱、日期和時間、聯絡人、聯絡分機、e-mail和借用單位等資訊。
2.採優先登記制。

 
四、注意事項:

1.預約限三個月內活動;超過三個月以上不接受預約。
2.為保障各單位使用權益,請借用單位於預約時,確實填寫使用時段,勿超時預約。
3.預約單位與使用登記不符,或讓渡其他單位或同仁使用;違反三次以上(含三次)者,將停權一個月。
4.借用單位之使用時間,若與管理單位有衝突,以管理單位為優先。
5.請小心使用會議室內設備,使用完畢請恢復原狀。
6.會議所需之筆電和茶水,由借用單位自行準備。
7.離去時,請將冷氣和電燈電源關閉,並關上門窗。


五、申請借用單位願意遵守所有相關規定,如有違反者,願負一切責任。損壞者,需負賠償責任。
 
六、聯絡單位:秘書室鄭小姐 校內分機:57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