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央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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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會議資訊-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

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

依本校組織規程第45條:「本大學設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評議有關教師解聘、停聘及其他決定不服之申訴,其設置要點另訂之,經校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實施。
申訴評議委員會之裁決,不影響當事人提起司法爭訟之權利。」
依「國立中央大學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要點」辦理。 

國立中央大學教師申訴評議標準作業程序 

不定時召開會議 

填具「國立中央大學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申訴書」

送至本校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秘書室陳敏茲小姐收 

 

111學年度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共15名:
徐佳華、張瑞芬、薛雅薇、張博凱、韋安琪、溫祖德、張東生、梁德容、董家鈞、馬念涵、王瓊瑤、丁俊和、張桐銳、唐麗英、陳英鈐

秘書室陳敏茲小姐
電話:03-4227151分機57003       
電子信箱:mtchen@n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