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將於10月1日辦理校長候選人認可投票:
一、依本校遴委會作業細則第九條第四款略以,遴委會向校務會議推薦三位(含)以上候選人,由校務會議辦理無記名認可投票,
經校務會議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出席代表二分之一(含)以上同意為通過認可。上述投票選票之統計至確定通過或不通過即告中止,票數不予公開。
二、開票結果將於10月1日當日公告於本校校長遴選專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