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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新聞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國民黨提出的特別條例,其中包含「普發現金」新台幣1萬元。圖為三讀後,朝野立委各自在議場內舉牌表達不同立場。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國民黨提出的特別條例,其中包含「普發現金」新台幣1萬元,傳出行政院評估是否要以「不編列預算」因應,引發行政與立法權對撞。對此,學者指出,朝野僵局已從預算攻防升高為憲政對立,恐陷機制失靈困境,可能要等到罷免投票後才有可能出現轉折。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國民黨提出的《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特別條例》,總額上限為新台幣5,450億元,其中納入「普發現金每人1萬元」條文,各界質疑有違憲疑慮。行政院也傳出可能不予編列普發現金所需的2,350億元預算。

特別條例屬法律案? 預算案? 學者看法不同

對此,政治大學財政學系主任陳國樑認為,該條例本質上是法律案,而非預算案。他進一步說明,條例內雖設有預算上限5,450億元,並指明項目包含普發現金,但這只是設定法律授權的「總額度與方向」,實際預算仍需由行政院提出,交立法院審議,定義上為法律案;既然是法律案,依法總統必須公布,行政院則依法應編列對應預算。他直言,除非憲法法庭做出緊急處分或正式宣告違憲,否則該法律即有效,行政院若主張違憲而不提預算,就是「不依法行政」。

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教授陳英鈐則有不同看法,他認為該特別條例草案的形式雖為法律案,但條文中明確規範普發現金的發放金額與對象,實屬「特別預算法案」,性質屬財政法案。他表示,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70條精神,立法院不得對行政院提出的預算案進行增列,否則將破壞責任政治的基本架構。

陳英鈐並強調,怎麼使用預算屬行政權,立法院僅能監督,不能強迫行政機關執行特定支出,否則就是「違憲」。

學者批普發現金理由薄弱 財政觀念混淆

針對藍、白主張普發現金,並納入特別條例,陳國樑直言此舉「讓人遺憾,也令人痛心」,不僅立法理由薄弱,背後更顯示財政觀念混淆,條例設計中的2大理由「因應美國對等關稅」與「稅收超徵還稅於民」都經不起財政檢驗。

陳國樑表示,若說是為因應美國對等關稅,但目前關稅稅率尚未公布,衝擊未定,不應編列大筆預算;至於以稅收超徵、還稅於民為由,他則指出,稅收超徵不等於財政有餘裕,若以全民債務支應短期民粹,恐怕會債留子孫。他說:『(原音)稅收超徵只不過代表的是我實際收到的稅比我原本預估的還多,但不代表說這就夠了,所以今天看到稅收超徵就認為政府有錢、要還稅於民,其實這樣的一個連結是完全不對的,所以其實這2個理由,不管是說對應關稅衝擊也好,或稅收超徵也好,具體這個預算都是名不正、言不順,所以為什麼透過之後會讓人家覺得非常痛心、非常的遺憾,這也許是現在時間、這個世代消費人的一個勝利,但這絕對是國家的一個失敗。』

憲政法庭癱瘓 行政、立法爭議難解

陳英鈐則認為,若該條例有違憲疑慮,賴清德總統有權選擇不予公布,甚至可針對關稅因應公布部分條文。他舉例,德國過去曾有條文部分公布、部分擱置的做法,雖不常見,但在憲政體制內具可行性。但他研判賴總統仍會選擇公布完整條文,後續再透過釋憲或覆議等方式處理爭議。

對於普發現金能否落實?陳英鈐認為,即使條例通過,仍須行政院主動編列預算與執行。他強調,立法院不能強迫行政院發錢,如果行政院不編這筆預算,立法院其實也無可奈何,且因憲法法庭目前仍無法運作,恐怕會讓行政和立法權之間持續陷入膠著。他說:『(原音)就像現在這個,憲法規定不是很清楚,或大家有爭議的時候,就還是要有一個機關來說了算,這就是憲法法庭,可是你把它給廢了之後,那就是會有這種問題。這時候如果說行政院不編錢,你又一直堅持說行政院違憲,那只能夠去申請釋憲,看大法官怎麼說;可是如果你把大法官給廢了,那就變成各說各話。』

恐陷「機制癱瘓」 罷免後才現轉折機會

國民黨提出的條例明定「普發現金」要在今年10月底前執行完畢,外界關注其立法時程是否與大罷免潮及補選時程互相呼應。陳英鈐指出,若罷免案多數通過、朝野在國會的席次多寡出現翻轉,民進黨可能藉由修法處理目前許多窒礙難行的法案;但反之,在野陣營為了保住多數席次,將以此條例作為政績主軸,化身為補選的戰略。他直言,這已不再只是法制攻防,而是赤裸裸的政治攻防。

此外,若行政院遲未編列預算、立法院亦無實質強制力,加上大法官尚未完成人事審查,整體憲政體系恐將陷入「機制癱瘓」,陳英鈐認為恐怕得待罷免投票後,目前的政治僵局才可能出現轉折。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國民黨提出的特別條例,其中包含「普發現金」新台幣1萬元。圖為三讀後,朝野立委各自在議場內舉牌表達不同立場。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國民黨提出的特別條例,其中包含「普發現金」新台幣1萬元,傳出行政院評估是否要以「不編列預算」因應,引發行政與立法權對撞。對此,學者指出,朝野僵局已從預算攻防升高為憲政對立,恐陷機制失靈困境,可能要等到罷免投票後才有可能出現轉折。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國民黨提出的《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特別條例》,總額上限為新台幣5,450億元,其中納入「普發現金每人1萬元」條文,各界質疑有違憲疑慮。行政院也傳出可能不予編列普發現金所需的2,350億元預算。

特別條例屬法律案? 預算案? 學者看法不同

對此,政治大學財政學系主任陳國樑認為,該條例本質上是法律案,而非預算案。他進一步說明,條例內雖設有預算上限5,450億元,並指明項目包含普發現金,但這只是設定法律授權的「總額度與方向」,實際預算仍需由行政院提出,交立法院審議,定義上為法律案;既然是法律案,依法總統必須公布,行政院則依法應編列對應預算。他直言,除非憲法法庭做出緊急處分或正式宣告違憲,否則該法律即有效,行政院若主張違憲而不提預算,就是「不依法行政」。

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教授陳英鈐則有不同看法,他認為該特別條例草案的形式雖為法律案,但條文中明確規範普發現金的發放金額與對象,實屬「特別預算法案」,性質屬財政法案。他表示,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70條精神,立法院不得對行政院提出的預算案進行增列,否則將破壞責任政治的基本架構。

陳英鈐並強調,怎麼使用預算屬行政權,立法院僅能監督,不能強迫行政機關執行特定支出,否則就是「違憲」。

學者批普發現金理由薄弱 財政觀念混淆

針對藍、白主張普發現金,並納入特別條例,陳國樑直言此舉「讓人遺憾,也令人痛心」,不僅立法理由薄弱,背後更顯示財政觀念混淆,條例設計中的2大理由「因應美國對等關稅」與「稅收超徵還稅於民」都經不起財政檢驗。

陳國樑表示,若說是為因應美國對等關稅,但目前關稅稅率尚未公布,衝擊未定,不應編列大筆預算;至於以稅收超徵、還稅於民為由,他則指出,稅收超徵不等於財政有餘裕,若以全民債務支應短期民粹,恐怕會債留子孫。他說:『(原音)稅收超徵只不過代表的是我實際收到的稅比我原本預估的還多,但不代表說這就夠了,所以今天看到稅收超徵就認為政府有錢、要還稅於民,其實這樣的一個連結是完全不對的,所以其實這2個理由,不管是說對應關稅衝擊也好,或稅收超徵也好,具體這個預算都是名不正、言不順,所以為什麼透過之後會讓人家覺得非常痛心、非常的遺憾,這也許是現在時間、這個世代消費人的一個勝利,但這絕對是國家的一個失敗。』

憲政法庭癱瘓 行政、立法爭議難解

陳英鈐則認為,若該條例有違憲疑慮,賴清德總統有權選擇不予公布,甚至可針對關稅因應公布部分條文。他舉例,德國過去曾有條文部分公布、部分擱置的做法,雖不常見,但在憲政體制內具可行性。但他研判賴總統仍會選擇公布完整條文,後續再透過釋憲或覆議等方式處理爭議。

對於普發現金能否落實?陳英鈐認為,即使條例通過,仍須行政院主動編列預算與執行。他強調,立法院不能強迫行政院發錢,如果行政院不編這筆預算,立法院其實也無可奈何,且因憲法法庭目前仍無法運作,恐怕會讓行政和立法權之間持續陷入膠著。他說:『(原音)就像現在這個,憲法規定不是很清楚,或大家有爭議的時候,就還是要有一個機關來說了算,這就是憲法法庭,可是你把它給廢了之後,那就是會有這種問題。這時候如果說行政院不編錢,你又一直堅持說行政院違憲,那只能夠去申請釋憲,看大法官怎麼說;可是如果你把大法官給廢了,那就變成各說各話。』

恐陷「機制癱瘓」 罷免後才現轉折機會

國民黨提出的條例明定「普發現金」要在今年10月底前執行完畢,外界關注其立法時程是否與大罷免潮及補選時程互相呼應。陳英鈐指出,若罷免案多數通過、朝野在國會的席次多寡出現翻轉,民進黨可能藉由修法處理目前許多窒礙難行的法案;但反之,在野陣營為了保住多數席次,將以此條例作為政績主軸,化身為補選的戰略。他直言,這已不再只是法制攻防,而是赤裸裸的政治攻防。

此外,若行政院遲未編列預算、立法院亦無實質強制力,加上大法官尚未完成人事審查,整體憲政體系恐將陷入「機制癱瘓」,陳英鈐認為恐怕得待罷免投票後,目前的政治僵局才可能出現轉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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