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新聞

◎彭啟明(作者為中央大學大氣物理研究所博士後研究員)

 辛樂克颱風襲臺,在媒體競爭報導下,呈現「一條路徑,各自表述」,造成國人恐慌,也突顯了媒體對氣象資訊的使用荒腔走板。例如某些電視台的氣象主播加註太多個人評論及預測,如「今年聖嬰現象造成颱風的雨水特別多」、「上一個颱風把洋面能量都吸走了,所以不會很強」、「辛樂克颱風是秋颱加西北颱」,或是某氣象主播用非氣象局預報之雨量分布資料,其移動方向與自己所說的颱風路徑相差甚多,但卻渾然不知。

 當面臨天氣變化時,氣象工作者必須考量多種數據,集合各種資訊,才能做出較為正確的判斷。以本次颱風為例,美、日、韓與中央氣象局等氣象單位或中央大學等學術單位的即時預報系統均出現不一致的情形,顯示颱風預報的複雜性,些微誤差都會造成防災工作的重大缺失,而氣象局雖預報雖有些誤差,已在誤差可接受範圍內,但似有故意高估颱風的影響力,以降低若發生嚴重災害怕被質疑之嫌。

 近幾年氣象科技變化的快速,氣象分析方法的演進,加上電腦模式的改進,跨國科技的交流,更遠超過號稱數十年氣象播報經驗法則。氣象亦是一種應用科學,應講求事實及真理,但若以媒體考量以吸引讀者或觀眾為優先,不免會讓民眾以為「氣象都是不準」的錯誤印象。國人若能注意到美國、日本甚至中國的氣象播報,可能常不禁感慨台灣媒體界對氣象資訊的忽視與不尊重,嚴重落後甚多。美國最新一期的職業排名,氣象人員為全美第七名,若在台灣,可能是倒數的!專業的被罵永遠報不準,不專業的能播報專業的天氣預報。

 筆者於今年曾訪問美國海洋及大氣總署負責大眾氣象服務的主管,曾談到氣象媒體播報的問題,該主管很風趣的回答我,在美國播氣象,報得準不準,沒有人會管你,市場決定一切,當你幾次報的很差,自然沒人要看你的。在美國或日本,政府平時不會主動為媒體提供氣象服務,都由民間的氣象公司負責此一工作,但當國家可能遭遇重大天災損失時,政府氣象部門會主動發布氣象警告,例如颶風或龍捲風,各媒體也會在公布之資料上標明為政府提供的資訊。很可惜的,台灣並沒有此種觀念,形成民眾、媒體氣象主播及中央氣象局三者相互指責及責任推卸的口水戰。

 除了欠缺氣象資訊使用的概念外,氣象法實為造成國內氣象服務無法提升的主因。過去氣象法內容明定氣象局為全國統一之氣象觀測及預報發布等作業之中心,任何未經中央氣象局同意之氣象觀測站台皆不准設立,任何未經同意之氣象觀測資料皆不得發布,此因戒嚴時期政府將氣象視為國防機密所致。但今國內早已解嚴,兩岸也不再是敵對關係,因此所謂統一氣象觀測與預報業務之正當性,只剩下為避免惡意發布不實訊息造成社會動盪。交通部日前通過「氣象法修訂案」,雖增列個人、機關都可以發布氣象預告,但也規定「全國性氣象,仍需由中央氣象局統一發布,違者並將處以罰鍰」,許多人譏稱該法為「某主播條款」,僅有限制播報行為,對民間的氣象產業毫無助益,氣象局雖主動進行修正,應予以鼓勵,但在觀念上仍嫌保守。

 在資訊高度流通且日益自由開放的今日,社會需要的不再是統一訊息,而是深入與細膩的諮詢服務,環觀其他國家早已進入民間氣象預報與政府以後盾支持的環境,台灣卻仍由官方完全掌握。再加上未來政府預算緊縮、人事制度精簡的趨勢,中央氣象局以每年十幾億預算與六百名人力,在不可能增加預算員額下,如何能維持高水準的氣象或地震掌握?氣象局平時要應付媒體需索無度的媒體連線報導,企業或民生氣象的需求,網站、電話、簡訊、觀測實驗、教育參觀等額外業務,氣象局人員如何專心致力於對國人生命財產嚴重威脅的颱風、豪雨等氣象業務上?

 此次颱風,所幸未對國人造成嚴重影響,然而我們應重新定位氣象局的定位,將來可參考美日等國之制度,將氣象局定義為對重大自然災害的預報或警報,而日常預報服務或氣象加值產品則可交由民間氣象業者擔任,以減輕氣象局之負擔;氣象局應朝向發展對台灣氣象或地震研究之準確性而努力。此外,媒體應尊重氣象的專業性,並不是年輕貌美、口齒清晰就可以報氣象,也不是上氣象局網站瀏覽就知道颱風往哪跑,媒體氣象部門亦應加強專業團隊,提供民眾正確專業的氣象資訊,以避免個人的主觀描述偏差。

原文轉載自【2002-09-09/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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