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評鑑中心掛牌 退場機制啟動

中大新聞

2005/12/27 中央日報
陳曼玲.臺北訊
 
 歷經四年籌備,國內第一個半官方專業評鑑機構「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昨日成立,正式宣告我國大學教育邁向評鑑認可的新時代,評鑑結果並且結合退場機制,未通過評鑑系所將停止招生,以強化各校辦學品質。 

 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為一財團法人文教基金會,由教育部捐助一千五百萬元、國內一百五十三所大學每校各捐助十萬元,總計三千零三十萬元基金,於本月完成立案登記,經董事會選出中山大學前校長劉維琪擔任第一屆董事長,臺北市立教育大學前校長吳清山出任執行長。 

 掛牌成立典禮昨日上午在國立編譯館七樓舉行,劉維琪指出,高教評鑑中心是個獨立超然的專業機構,將來在產、官、學界的董事監督下,會以公正專業、邁向卓越自我期許,期待高等教育邁向評鑑的新紀元。 

 教育部長杜正勝也表示,無論是公立或私立大學,均享有國家經費補助,既然是拿納稅人的錢,就應接受監督,高教評鑑中心的成立,正是以公正的「第三者」來評鑑學校辦學成果,並有責任將評鑑結果公諸於社會大眾,大學則應在接受「體檢」後,改善問題。 

 杜正勝還強調,國內現在面臨少子化的問題迫切,就像南亞大海嘯一樣,一波接著一波來,第一波先打到小學,第二波打到國中,第三波打到高中職,第四波打到大學,沒有學校能夠倖免,校長與老師應藉由評鑑,了解學校問題出在那裡,提升辦學品質,將學生來源遽減的衝擊減到最低。 

 至於教育部、評鑑中心與大學三者的關係,杜正勝說,財團法人基金會並無公權力,教育部推動大學評鑑政策,係委託評鑑中心執行評鑑,執行結果將回歸給教育部,做成減招、停招的決策,及獎補助款分配依據。

原文轉載自【2005-12-27/中央日報/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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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評鑑認可制明年上路

陳曼玲.臺北訊
 
 高等教育評鑑中心董事長劉維琪昨日宣布,明年將展開為期五年的大學系所教學評鑑,並先評鑑教育、藝術及體育類大學,第一次評鑑未通過的系所應減招,連續兩年未通過則停招,以建立大學教學評鑑「認可」制度;而研究評鑑方面,未來將考慮予以排名。 

 劉維琪表示,高教評鑑中心昨日掛牌運作後,將負責規劃評鑑作業、研擬評鑑指標、培訓評鑑人才,同時邀集學界、產業界等專家學者組織評鑑委員會,決定評鑑的辦理方式、進度及結果,成立後第一個接手的評鑑計畫,是國內首次推動的大學系所教學評鑑。 

 他指出,大學系所教學評鑑以五年為一周期,第一年先進行國內教育類、藝術類及體育類大學的系所評鑑,預定明年三月先由學校系所自評,下半年開始進行學校實地訪視與複評,每個系所將出動評鑑委員訪視四至五天,評鑑結果預定隔(九十六)年出爐。 

 劉維琪說,系所評鑑的重點在教學,包括系所課程規劃、師資、教學現場的互動、教學品質管控、學生學習狀況、有無成績改進機制等項目,評鑑指標會力求簡化,減少書面資料的需求,而著重在評鑑委員到校實地與師生訪談的內容。 

 他強調,評鑑結果採「認可制」,分為「通過」、「待觀察」、「未通過」三等。「待觀察」者不得擴增招生名額,不得申請增設研究所;「未通過」者予以減招處分。而「待觀察」與「未通過」者,均須於次年再接受追蹤評鑑,若追蹤評鑑結果仍未通過,根據教育部規劃,該系所將予以停招處分。 

 劉維琪並認為,國內大學評鑑制度應把「教學」與「研究」分開辦理;教學評鑑主要在確保大學教學品質,作為系所退場依據,評鑑方式著重於評鑑委員實地訪視,評鑑結果採認可制,不宜進行排名;研究評鑑則完全只看學校的研究成果,不需進行實地訪視,評鑑結果可予量化,並且進行評比,甚至可予排名比較。 
 
 他進一步透露,未來高教評鑑中心不僅負責大學系所教學評鑑,在董事會通過後,也將進行以學門領域為單位的研究評鑑,針對各校生命科學、化學、物理等領域所發表的期刊論文篇數與影響係數進行評比分析,最後不排除公布評鑑最優的前二十五所大學排行榜,督促國內研究型大學良性競爭。 

原文轉載自【2005-12-27/中央日報/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