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縱論/梁啓源:公投後台灣可以有的能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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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7 udn聯合新聞網

此次九合一大選,能源政策相關的公投案共有三案獲得通過,包括廢除電業法有關二○二五年廢核的「以核養綠」、每年減少一%火力發電及不新建燃煤電廠等;反映國人對於近年缺電及汙染問題的不滿,以及對於政府推動能源轉型政策的疑慮。除缺電、汙染外,能源轉型政策也會造成北部嚴重的區域供電失衡、電價上漲及能源安全問題。政府宜順應民意,順勢修改能源轉型政策。

根據能源轉型政策規劃,二○一七至二五年間核能占比將由八點三%降為○,再生能源由四點六%提高為廿%,燃煤電力雖由四十六點六%降為卅%,但燃氣發電則由卅四點六%提高為五十%,故至二五年燃煤及燃氣合計的火力發電比重為八十%,和一七年相近。

由於一六年立法院杯葛核一1號機及核二2號機在大修後重新併聯,核電占比由一四年的十六%,降為一七年的八點三%,同時期系統備用容量率也幾近同減八個百分點,由一四年的十四點七%,降為一七年的七點一%,遠低於十五%合理備用容量率;一七年各種供電吃緊燈號大幅成長,八月十五日更因電源不足加上供氣問題更發生大停電。目前備用電源不足情況,已接近一九九○至九六年期的窘境,當時曾發生停限電四十三次。

政府預期一九至二五年,備用容量率可提高到法定的十五%以上,實立基於政府對一七至二五年過度樂觀的電力供需的預測。在電力需求預測方面,係假設一七至二五年均成長率為一點三七%,但由近兩年實績來看,預測實屬偏低。一八年實績比上年成長三%,並已接近二○年預測值。

在供給方面,政府已宣布放棄深澳電廠,觀塘接收站又因環差延擱,未來還將面臨環保抗爭,將影響大潭對八、九號發電機供電,無法如期商轉。而再生能源發展,除可掌握土地嚴重不足外,執行上更困難重重。以太陽光電為例,一七年實際僅年增五十二點三萬瓩,二五年目標需再增一千八百廿三萬瓩,進度嚴重落後,加上二○二○至二五年間核二及核三將陸續除役,未來缺電壓力極大。

也因快速減核,需增加燃煤及燃氣替代,我國碳排放量不減反增。以發電業為主的能源部門,二○○七至一三年之間排碳量減少三百萬噸或九%,一七年則比一三年反向增加三百廿九公噸,成長十一%。

北部供電失衡方面,預計二五年北部尖峰負載將比一七年增加二百零四點六萬瓩,隨著核一、核二及協和電廠除役而深澳也不興建,即令有新增機組(大潭八及九號發電機),北部供電缺口將由一七年的五十七點三萬瓩擴大到二百八十八點一萬瓩以上,超過中|北輸電幹線可靠輸電能力(二百至三百萬瓩),由中到北若有一電塔倒塌,北部地區將會大停電。

電價影響方面,根據台電一三年火力發電成本資料,並考慮未來再生能源價格變動趨勢,筆者估算二五年電價將比一七年上漲五十%以上。

在國家能源安全方面,天然氣目前占發電比率為卅四點六%,但儲槽容量不足,儲槽運轉天數全年目前平均只有十三天,夏天更低於七天,實際安全存量更低,夏天颱風若肆虐超過一周,燃氣電廠將停擺,且未來燃氣占比將增為五十%,國家能源安全堪慮。

至於合適的電源配比建議,筆者依各種電廠的運轉特性,從經濟及環保角度出發,曾提出二五年我國合理電源配比,即燃煤發電卅二點五%、燃氣發電四十%、再生能源發電十%、核能發電十七點五%。

以上電源配比,火力發電配比(燃煤發電加燃氣發電)為七十二點五%,比一七年減少近九個百分點,年減超過一%,再生能源由低於五%倍增,十七點五%核電則可彌補原能源轉型計畫中,火力發電和再生能源不足之數。此應可滿足上述以核養綠等三公投案,並可避免上述政府能源轉型政策所造成的五大問題,或可作為政府重新擬定新能源政策之參考。(作者為中央大學管理講座教授)

原文轉載自【2018-12-17/udn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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