拚107學年上路 教部盼「學位授予法」列優先法案

中大新聞

2017/12/28 青年日報

 記者黃朝琴/臺北報導

 
 教育部昨日召開記者會分享多個大專創新計畫,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為了鼓勵大學創新,教育部已於11月底通過「學位授予法」修正草案,目前正送行政院審議中,將爭取列為立法院下個會期的優先法案,爭取明年8月的新學期正式上路。大學端多樂觀看待此事,認為學位文憑不一定只追求「句點」,也可先有「分號」。
 
 教育部部務會報11月底通過的「學位授予法」修正草案,大幅鬆綁相關措施,例如開放體育選手用成就證明取代論文,納入學院實體化概念鼓勵「院進系出」或「系進院出」,以及開放產學合作班學生修完2年先拿「副學士」學位等。
 
 潘文忠表示,推動「學位授予法」的立法,鼓勵學校教學多元創新,給予學生更多彈性修習的空間,「希望培養的不是等值的文憑,而是學生後續發展所需的關鍵能力。」
 
 教育部次長姚立德表示,目前「學位授予法」修法草案已送到行政院審議,有多個重要變革。舉例來說,除了原本的藝術類、應用科技類碩博士外,未來也開放體育類用技術報告、作品、成就證明取代學位論文。修法後,體育系選手拿到奧運金牌,就可用此「成就證明」拿到學位,不再一定要用論文判定他的資格。
 
 另外,草案也將納入「學院實體化」概念,鬆綁大學招生和授予學位,未來「系進院出」或「院進系出」都將更有彈性,視學生修課狀況而定。
 
 姚立德也提到,為了鼓勵學生先就業,獲得一定社會經驗後,再回到校園繼續進修,產學合作專班4年制的學生,未來修完2年學分後,就可得到「副學士」學位,工作後一段時間,再回到學校把剩下的2年修完,取得「學士」學位。
 
 學士班應屆畢業生逕讀博士班(學逕博),過去如果沒通過資格考、學位論文審查等,就只有學士學歷。修法後開放學校在一定的把關下,可改授予碩士學位。
 
 虎尾科技大學校長覺文郁表示,產學合作四年制改成2加2學制有很多好處,他樂觀其成。修完2年可拿到「副學士」,至少是個「分號」,對學生來說是個務實的作法,就業爭取薪資、津貼比較有利,未來再進修取得「句號」。
 
 更重要的是,覺文郁認為,學生先累積就業經驗再進修,可以將產業和社會亟需解決的問題「回饋」給學術界,增強產學間的連結,對業界、學校、學生本人都有利。
 
 在學位授予法修法之前,許多大學近年已陸續在現有法制上,嘗試鬆綁相關規定。例如陽明大學推出「醫學系B組」,結合碩士學位和醫學士學位,大一、大二不分系上課。
 
 陽明大學學生黃昱潔表示,大一、大二不分系的課程,比一般醫學系更重視基礎學科,例如她就修了4學期紮實的資訊課程,學會寫程式語言。
 
 中央大學推動「學院實體化」,地球科學院院長朱延祥表示,這麼做可以打破系所本位主義,師資、教學資源更能有效流通,更可鼓勵學生跨領域學習。另外,也可讓招生名額的調度有彈性和合理分配。
 
原文轉載自【2017-12-28/青年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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