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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陸生當助理 被批只玩半套

陸生申請國科會等研究案助理碰壁 教育部解釋 只能任「非政府資金」來源研究案助理 
 
【記者馮靖惠╱台北報導】

 陸生在台不能打工,教育部今年1月宣布從寬認定,如為課程、論文的一部分,或是畢業條件,陸生可擔任研究或教學助理,且可領鐘點費。但不少陸生反映,教育部的鬆綁只有「半套」,陸生申請擔任國科會等政府研究案助理仍碰壁。

 陸生表示,教育部向他們解釋「公家錢不准進陸生口袋」,因此,陸生現在只能擔任「資金來源並非政府」的研究案助理。

 「不能當研究助理,是研究所生涯最大遺憾。」去年從交大運管所畢業的陸生邱辰表示,在台讀研究所時,因無法像台灣同學一樣擔任老師的研究助理,總覺「少了一塊」。

 中央大學林姓陸生表示,當助理對做研究有很大的加分效果,且國科會計畫擁有大量且優質的學術資源,教授手中的研究計畫也多半來自國科會、國防部等公家機關,陸生不能參與計畫,「教育部開放陸生任研究助理,形同虛設。」

 一位不願具名的陸生質疑:「助理到底算不算勞工?」如果算的話,根據三限六不規定,陸生不能打工,自然就無法當助理;但如果助理不算勞工,預算科目屬於獎學金,陸生仍不能領政府的獎學金,只要三限六不未鬆綁,這問題根本無解。

 一林姓陸生說,他曾想申請就讀大學心理學課程的教學助理,但這並非他就讀系所的課程,未能如願;教育部目前對陸生任助理的限制還是很多,依舊很不公平。

 科技部表示,之前曾請教育部函示陸生能否擔任助理,教育部認定,學校研究助理領的不是工作酬勞,而是獎助學金,依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就讀辦法規定,中央機關不能編列預算提供陸生獎助學金,因此也不能任國科會計畫助理。

 教育部高教司司長黃雯玲表示,陸生能否擔任研究助理,必須視該計畫的經費來源是否屬於公費,若屬公費就不行。


原文轉載自【2014-06-09/聯合報/AA4版/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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