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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記者黃科量綜合報導】教育部為加強落實導師功能與制度,協助各級學校依《教師法》第17條規定,訂定「各級學校導師制度原則性規範」。此原則性規範內涵包括導師選任、專業知能充實、職務履行要項、支持系統、獎勵措施及代理制度六大面向。

 教育部依國民中小學、高級中學、高等教育等三階段訂定聘任班級導師注意事項,內容為聘任導師應以學生權益為優先,強化導師功能,另舉辦導師知能研習,提升班級經營與輔導能力,訂定獎勵措施,給予優良導師鼓勵。

 教育部訓委會常委楊玉惠表示,希望訂定導師辦法落實導師責任,增加師生互動,讓學生願意與導師討論課業、生活、人際關係問題,減少學生對學校生活的不適應,透過輔導讓學生熟悉學習環境,願意與老師分享並共同解決問題。

 中小學很多教師不願意當導師,楊玉惠表示,教育部鼓勵優秀人才擔任導師,特別訂定獎勵規範,但中小學經費有限,僅於精神獎勵,大專校院經費充裕,或許可給優秀導師實質獎勵。
 導師制度已行之有年,但大學導師制度功能不彰。由於大學生獨立自主,導師僅透過每學期兩次聚餐,了解學生學習狀況。教育部表示,希望大學導師不是只與同學吃吃飯,而是能真正關心學生,尤其大學生在學習、感情、課業、人際關係上,都異於高中或國中、小學,教育部希望透過訂定參考原則,讓大學進一步落實導師制度與功能。

 中央大學學務長郝玲妮表示,中央大學平均每位導師可輔導20多位學生,學校為增加師生互動,設計學生選課須向導師領取密碼卡度,導師可從旁了解學生在選課、學習上的問題,提供諮詢;另外,該校提供導師輔導資源,導師可隨時了解學生在生活、學業上的問題,必要時可透過學校的專業輔導給予協助。此外,該校設有專項導師,分別是職涯發展、宿舍、服務學習、體育等4類,依不同的功能,提供學生不同的協助。

 中央大學每年也遴選優良導師,今年6百多位導師中,遴選出12位作為導師楷模,透過公開表揚,帶動校園文化。為推動各院系重視導師制度,校方希望各系所公開遴選導師,並設有導師成長工作坊、遴選機制等,選擇熱心服務的老師,擔任學生導師。新竹高工校長姚清煇則表示,教育部訂定注意事項,讓學校有所依循,雖然該校有績優導師的獎勵制度,但未來若能由教育部長頒發,相信對老師更是一種肯定。

原文轉載自【2012-10-10/台灣立報 > 教育 >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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