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將於1月20、21日登場,中壢
中央大學提醒考生,除了准考證及應考文具外,行動電話、具通訊功 能之穿戴式裝置(如智慧型手環、手錶及眼鏡等)及其他物品都應放 在臨時置物區,攜帶入場(含臨時置物區)之所有物品, 應試時不得有發出聲響或影響試場秩序的情況;應試時不得飲食( 含喝水等)、抽菸、嚼食口香糖等行為,以免違規扣分。 答案卡必須使用黑色2B鉛筆畫記,不得使用修正液或修正帶更正; 答案卷務必使用黑色墨水的筆書寫,不得使用鉛筆。
中大再次提醒考生考試的重要時間,每節考試開始前5分鐘打預備鈴 ,鈴響時考生即可入場;考試開始鈴響時,考生始可翻閱試題、 開始作答,考試結束鈴響畢,應即停止作答。 考試開始20分鐘後不得入場,考試開始60分鐘內不得離場。 為避免於考試中不慎發生違規情事,請考生務必詳閱准考證背面之注 意事項,以及大考中心發佈之「考生應考注意事項」。